中共六大政治局候补委员——罗登贤
罗登贤, 1905年出生于南海县南庄镇紫洞隔巷村(现属禅城区),是中国工人运动的著名领袖,东北人民抗日斗争的主要发动者和领导者。
罗登贤自小家境贫寒,11岁到香港投靠姐姐,并进了香港太古船厂当学徒。在香港期间,他积极参加工人运动,组织太古船厂的工人加入到海员大罢工的斗争中去,后又组织成立香港属业工会,成为该会领导人之一。1925年春,加入中国共产党,是香港早期党员之一。参与发动和组织香港工人参加省港大罢工。
省港大罢工结束后,他先后担任中共香港市委常委和广州市委委员。1927年中共中央八七会议后,被选为中共广东省委委员,回广州协助张太雷、杨殷等筹划广州起义。广州起义后,他先后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、中共第六届中央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、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、中共江苏省委书记、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中共党团书记、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执行局中共党团书记等职,负责工人运动,在此期间发表了大量文章,对指导和推动当时的工人运动起到很大作用。
1933年3月,罗登贤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执行局中共党团书记,在上海公共租界被捕。被捕后,敌人对他实行威迫利诱的同时用尽各种酷刑,但他立场坚定,严词痛斥敌人,表现出顽强的革命意志。
罗登贤等人被捕消息传出后,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主席宋庆龄于4月1日在上海《新闻报》发表了《告中国人民书》,赞扬罗登贤等人坚强不屈的斗争精神,说“他们全都是中国人民应该为之骄傲的典型。罗登贤是他们中间的一个典型。”并多次与南京国民政府周旋,设法营救罗登贤等人。
1933年8月29日,罗登贤在临刑前,狱官问他有什么遗言?罗登贤大义凛然说:“我个人死不足惜,全国人民未解放,责任未了,才是千古遗憾!”罗登贤昂首挺胸站在南京雨花台上英勇就义,时年仅28岁。
罗登贤牺牲后,1935年我党著名的《八一宣言》中写上了罗登贤的光辉名字,把他作为为抗日救国而捐躯的民族英雄来纪念。新中国成立后,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的烈士纪念馆开辟专栏介绍罗登贤的光辉事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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